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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华侨博物馆综合改造库房设备设施采购公告

2026-10-28来源:本网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
  广东华侨博物馆综合改造库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是自主采购项目,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。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,提交响应文件。


  一、项目概述

  项目名称:广东华侨博物馆综合改造库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

  预算金额:人民币93.5万元

  最高限价:人民币93.5万元

  采购需求:广东华侨博物馆库房改造后面积约114平方米,恒温恒湿空调机组设备间面积约19.5平方米,需要购置密集式文物储藏柜、保险柜(组合式可拆装金库)、组合式文物储藏柜、抽屉式文物储藏柜、定制字画架、定制库房门、库房文物运输车、恒温恒湿空调设备(含安装附件及服务)等,用于完善库房建设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《竞争性谈判文件》。

  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、安装、调试并交付使用。

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

  二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

  详见附件《竞争性谈判文件》。


  三、谈判文件的获取

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8日公告之时至2026年11月2日期间访问广东华侨博物馆官网(http://www.gdhqbwg.org.cn/)的“通知公告”栏目,免费自行下载谈判文件。


  四、响应文件的提交

  本项目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:2026年11月2日17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
  谈判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:广东华侨博物馆(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2号)。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。

  提交要求:响应文件须密封送达,正本1份,副本2份,电子版1份(U盘,文件须以PDF格式编制)。


  五、谈判

  本项目谈判时间暂定为:2026年11月5日上午9时,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。

  谈判形式:线下现场谈判。


  六、踏勘现场

  本项目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,如有参与谈判意向,供应商经提前预约可来馆踏勘。


  七、公告期限

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
  八、其他

  我馆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《政府采购法》和《招标投标法》,但采购邀约和合同订立遵循《民法典》的规定。

  我馆在官网“通知公告”栏目发布自主采购公告,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,免费下载采购文件。我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,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,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可不主动解释原因。


  九、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  采购人:广东华侨博物馆

  联系人:何老师

  电话:020-87362649

 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2号


  附件:竞争性谈判文件 .docx




  广东华侨博物馆

  2026年10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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